小燕子从小聪明可爱,深得其外婆陈某的喜爱。小燕子10岁时,有一次在外婆家过暑假,外婆当着小燕子的舅舅对她说:“你好好学习,我给你1万块钱,将来上大学用。”不久后,陈某即到银行以小燕子的名义存了1万块钱,并自行将存单收了起来。小燕子17岁参加高考发挥失常,当

admin2013-12-28  31

问题 小燕子从小聪明可爱,深得其外婆陈某的喜爱。小燕子10岁时,有一次在外婆家过暑假,外婆当着小燕子的舅舅对她说:“你好好学习,我给你1万块钱,将来上大学用。”不久后,陈某即到银行以小燕子的名义存了1万块钱,并自行将存单收了起来。小燕子17岁参加高考发挥失常,当年没能考上大学。2个月后,陈某因病去世。在处理其遗物时,大家发现了这张存单。小燕子的两个舅舅提出,小燕子没有考上大学,这笔存款应作为遗产处理。小燕子的母亲则认为这笔钱应当归小燕子所有。关于本案中赠与的性质,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外婆的赠与已经生效
B、外婆的赠与是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小燕子考上大学时生效
C、外婆的赠与是附义务的赠与,因未成年人不能独立接受附义务赠与而不能生效
D、外婆的赠与因始终未交付赠与物而不能生效

答案1

解析 本题考点是赠与的生效时间。《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赠与的生效时间,只是规定了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因此,在理论上,除了《合同法》第188条规定的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合同被认为是实践性合同。本案所涉及的赠与不属于上述特殊性质的赠与,所以本案首先要解决的是赠与财产权利是否已经转移。从本案的情况来看,外婆在表示要赠与小燕子1万块钱后不久,即以小燕子名义到银行存款,虽未交付存单,也应认定该赠与的款项已交付。另外,本题中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该赠与是否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法》第1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该赠与属于附义务的赠与,那么作为未成年人的小燕子是不能独立接受的。应该看到,外婆虽然言明所赠款项为上大学所用,但是其意思仅在于鼓励小燕子好好学习,并非是以考上大学作为条件的赠与,也不是以考取大学作为义务的赠与。所以,本案中的赠与应该自陈某将1万元钱以小燕子名义存到银行时起生效,只有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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