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必须满足以下哪几项要求?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必须满足以下哪几项要求?
admin
2009-01-14
39
问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必须满足以下哪几项要求?
选项
A、转让其全部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B、转让其部分份额时,须全体合伙人2/3以上多数同意
C、转让其部分份额时,也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无论转让全部或部分份额,只要其他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即可
答案
1,4
解析
本题考《合伙企业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7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如果起诉,其应当向哪个(些)地方的法院起诉?为什么?达成第3题中的协议后,甲工厂向协议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去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谁应受理此案?为什么?
吴善兰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为什么?设由于刘三硕生活条件不如刘大硕、刘二硕,而且刘三硕是其亲生子女,故吴善兰想能否只向刘大硕、刘二硕追索赡养费?为什么?
本案的被告是省发改委还是甲市乙区政府?为什么?一审期间,省发改委提出丙公司在办理“两证”过程中有欺骗行为,并有注册资金不到位、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但是相关证据是在吊销“两证”之后调取的。法院应该如何认定这些证据的效力?
被告方王五认为,自己已于2002年底退伙,故夜来香饭庄所欠全部债务应由张三、李四承担。王五的辩称有理由吗?为什么?法院审理本案中,有人认为原告王一名为借款给张三、李四,但他参与饭店的盈亏分配,实为一种合伙关系,所以对饭店经营重庆火锅的亏损,王一也应分担
李某之妻怀孕将要分娩。李某考虑到家离医院仅隔一条马路,故未提前住院待产。5日中午,李妻忽感腹痛难忍,李某寻一平板三轮,将妻安置好,推车去医院。此时,某区交通队接到上级指示,A国总理车队从该区路过,命对所经过的道路施行交通管制,禁止其他车辆及行人占用迎宾车道
李甲饲养牛的过程中,李甲与赵丙之间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如果在李甲饲养过程中,牛脱逃,但李甲已采取了足够的防护措施,李甲是否应对牛的脱逃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什么?
辩护人齐某独立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是:江某的父亲聘请的诉讼代理人曾经以“了解案情”为由邀请本察公诉人到本县“海鲜大酒楼”吃饭,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因而要求公诉人回避。 问题:齐某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吗?其理由是否成立?夏某要求县人民法院集体回避,认为
B区人民法院有无管辖权?乙某能否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A区公安分局,并说明理由。乙某能否在对A区公安分局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起附带赔偿诉讼?如果能,是否必须在起诉时一并提出?如果不能,请说明理由。
案情:甲因女友乙移情别恋而怀恨在心,为了报复乙,甲雇请丙丁欲将乙毁容,约定给付报酬2万元,先付一半,事毕付给另一半。丙丁接受任务后,丁声称:“自己认识人贩子戊,何不大干一场,来个一石三鸟,把乙卖给戊,赚一把,然后再敲诈乙父母一把。这样,我们就能得到三笔钱。
甲公司以张伟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金额20万的汇票,付款人为乙公司。后张伟不慎将汇票遗失,被黄莺拾得。黄莺伪造张伟的签章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吴愁。吴愁又背书转让给平常。后平常在与陈某的买卖电脑的业务中,将汇票背书转让给陈良,并在汇票背书栏记载有“不得转让”和“按
随机试题
2型糖尿病患者最常见的死亡原因是
A.没有上就无所谓下B.寒极生热C.阴胜则阳病D.阴平阳秘E.阳盛者胜之以阴
丹痧患儿仅有红晕不见疹点的部位是
1.020×105有效数字的位数是( )。
一油船发生泄漏,把大量的折射率为n=1.2的石油泄漏在海面上,形成了一个很大面积的油膜,假定油膜厚度在某一区域中是均匀的,其厚度为450nm,则从上空飞行的直升机上看是什么波长的可见光反射最强()。
选择缩短持续时间应考虑的关键工作有()。
“‘钱不够,地来凑’的思维方式要纠偏。”关于纠偏,从管理学角度理解正确的有()。
审查应收账款最重要的实质性测试的程序是()。
现代课程论的代表人物泰勒在《课程与教学基本原理》中,提出课程编制要考虑()
Whenitcomestotheslowingeconomy,EllenSperoisn’tbitinghernailsjustyet.Butthe47-year-oldmanicuristisn’tcutt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