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2006年实现的应税收入总和为( )。 该企业2006年工资、工资附加“三费”调整金额为( )。

admin2009-02-15  35

问题 该企业2006年实现的应税收入总和为(    )。
该企业2006年工资、工资附加“三费”调整金额为(    )。

选项 A、146.4万元
B、169.44万元
C、163.68万元
D、348万元

答案B

解析 允许扣除的工资及“三费”金额=1200×1600×12÷10000×(1+14%+2.5%)= 2684.16(万元)
工资、工资附加“三费”调整金额=2853.6-2684.16=169.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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