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赵某是某浴室的服务员,二人嫌老板给的工资少,活儿又累。在一起聊天时二人曾商议,哪天趁机偷些钱就离开这个浴室。2009年5月5日,张某看见老板将包放在服务台上去了里屋,就从包里面拿走了1 500元钱。过了一会儿张某到浴室看见赵某,就对赵某说了此事。赵某

admin2015-07-08  25

问题 张某、赵某是某浴室的服务员,二人嫌老板给的工资少,活儿又累。在一起聊天时二人曾商议,哪天趁机偷些钱就离开这个浴室。2009年5月5日,张某看见老板将包放在服务台上去了里屋,就从包里面拿走了1 500元钱。过了一会儿张某到浴室看见赵某,就对赵某说了此事。赵某又过去从老板的包里面拿了500元钱。后二人平分了这笔钱后分别逃走。
    2009年5月20日,赵某在一手机店内装作要买手机,趁售货员不注意,拿了正在看的手机就跑,手机店的人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赵某见路边停着一辆没上锁的摩托车,骑上就走。围观者王某见状开车以最高速度紧追,赵某慌不择路,由于前方正在修路,摩托车摔倒,赵某死亡。
    张某离开该浴室后到一家新开业的音像店打工卖影碟,音像店老板所卖的影碟均是盗版货,只是在每次文化局来店检查时才摆上正版影碟以供检查用。张某知道这些情况,但他认为自己只是打工赚钱,老板要卖正版还是盗版自己管不了,进货、定价都是老板一手包办。于是继续在该音像店打工,后该店被文化部门查获,经查该店盗版影碟销售额达25万多元。该音像店老板及张某均被抓获。被抓获后,张某主动交代了其在浴室与赵某所实施的盗窃老板钱财的行为,并交代其在浴室工作期间,一顾客将财物(包括皮包、手机等,共价值2 000余元)放进储物柜后忘了上锁,张某见状欲将财物据为己有,但因正在上班无法出去,就将其偷拿的财物移至另一储物柜中并锁好。顾客因找不到自己的财物,将情况告诉老板,该顾客的财物最终被找到。
    张某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趁警察不注意,爬到看守所送菜的汽车下面想逃跑,送菜车开出十几分钟后停下,张某觉得此时如果下车可能离看守所还不远,所以没有下车。送菜车又开了十几分钟后停下来。张某下车,却发现自己仍在看守所里面。原来是送菜的人将东西忘在了看守所,中途发现后又折回看守所取东西。
    阅读、分析案情后,请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盗窃浴室老板的行为,赵某、张某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各应承担的责任数额是多少?

选项

答案赵某、张某构成盗窃罪的共犯,张某、赵某的盗窃数额均是2 000元。本案中,张某、赵某共谋盗窃,虽然张某在实施盗窃1 500元钱时赵某未参与,但二人事先有通谋,赵某得知后继续去偷,而且二人平分了偷来的钱,张某、赵某二人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共犯。根据“一部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二人均对两次的盗窃行为共计2 000元承担刑事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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