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县发生一起抢劫案,县公安局经过立案侦查,认为红旗村村民赵某有重大做案嫌疑,为防止赵某继续犯罪或者逃跑,公安局到红旗村对赵某依法执行了逮捕。村民听说公安局抓人,纷纷来到赵某家围观。这时,村民甲说:“公安局怎么动不动就抓人去坐牢啊?”村民乙答道:“这你就不懂
某县发生一起抢劫案,县公安局经过立案侦查,认为红旗村村民赵某有重大做案嫌疑,为防止赵某继续犯罪或者逃跑,公安局到红旗村对赵某依法执行了逮捕。村民听说公安局抓人,纷纷来到赵某家围观。这时,村民甲说:“公安局怎么动不动就抓人去坐牢啊?”村民乙答道:“这你就不懂
admin
2017-05-25
12
问题
某县发生一起抢劫案,县公安局经过立案侦查,认为红旗村村民赵某有重大做案嫌疑,为防止赵某继续犯罪或者逃跑,公安局到红旗村对赵某依法执行了逮捕。村民听说公安局抓人,纷纷来到赵某家围观。这时,村民甲说:“公安局怎么动不动就抓人去坐牢啊?”村民乙答道:“这你就不懂了,公安机关只有行政处罚权,他们肯定是把他抓起来拘留了。”另一村民丙说:“早知他是抢劫犯,我第一个把他捆起来,送到公安机关。”村民丁答道:“你怎能抓人呢?你抓人是非法的。”问:村民甲、乙、丙、丁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选项
答案
(1)村民甲的说法不正确,其错误有两点:一是歪曲了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措施的意义和严谨性。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以及保证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随意限制或剥夺,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适用程序都作了严格的规定。本案中,公安机关是通过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及案件的调查情况等因素,而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不是甲所说的动不动就抓人;二是混淆了强制措施与刑罚的区别。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执行逮捕,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一种诉讼保障措施。坐牢是对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罪犯适用的。 (2)村民乙的说法不正确,混淆了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之一,负责对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不但有权直接适用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而且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是其治安管理部门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人适用的行政制裁,如行政罚款、拘留等,其目的在于惩罚和教育实施了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3)村民丙的说法正确。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协助公安司法捉拿犯罪分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本案中,村民丙如果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被追捕的对象,有权将其扭送公安机关。 (4)村民丁的说法不正确,是把公民合法的扭送行为与强制措施混为一谈。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司法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单位、个人等都无权适用,而扭送不是强制措施,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把规定公民扭送权的条款放在了强制措施一章,但扭送只是刑事诉讼法赋予公民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手段。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x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附子入汤剂先煎的主要原因是
患者李XX,男,40岁,建筑工人,工作中不慎从高处坠落,不省人事送人医院抢救,医院虽进行了积极的抢救,但一周后,病情未好转又发生了感染性中毒性休克,继而循环和肾衰竭,难以康复,当家属和单位得知患者预后消息后,出现了二种态度:家属要求放弃治疗和抢救,而单位要
婴幼儿体内含水量较成人相对多,其主要增多部分是
男,40岁,腰痛伴右下肢放射痛2个月,反复发作,与劳累有关,咳嗽、用力排便时可加重疼痛。查体右直腿抬高试验40度阳性,加强试验阳性,X线片示:L4~5椎间隙变窄。其右下肢麻木的区域可能为
患者,女,22岁。5年前发现心脏杂音。2个月来乏力、头晕、食欲下降,四肢关节疼痛。1周来活动后气短,夜间反复憋醒而来院就诊。查体:体温37.8℃,脉率96次/分,血压120/60mmHg,消瘦,睑结膜苍白,可见小出血点,右肺底少许小水泡音,心界不大,心律整
女性,54岁,优秀话务员,近几年怀疑丈夫有外遇,看电视时激动,控制不住,外出走失1周找不到自己家,住在露天,公安人员收留送回家,吃饭用手抓着吃,记忆力下降,行为幼稚。既往高血压7年,脑梗死后10个月,神经系检查:BP225/110mmHg,说话口齿不清,右
女性,38岁,反复上腹痛伴反酸十多年,近来疼痛加剧,服抗酸药等不能缓解。近1周来上腹痛伴呕吐,呕吐量有时较大,呕吐物带有发酵味,查体:上腹部压痛,有振水音。上述病例最可能的诊断是
在药品价格管理中,医疗机构必须执行并不得擅自提高价格的药品是( )
案情:犯罪嫌疑人段某,1980年出生,甲市丁区人,自幼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而辍学在社会上流浪,由于生活无着落便经常偷拿东西。2014年3月,段某窜至丁区一小区内行窃时被事主发现,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事主刺成重伤夺路逃走。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4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祛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试分析此处的“拘留”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拘留”有何异
随机试题
NetWare网络操作系统大部分安装于服务器上,这部分称为_____,负责管理网络。
乳牙龋齿的特点()。
监理工程师有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非主要义务。()
背景资料:A公司经过招投标承包某轧钢生产线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暂估总价,结算时以合同约定的工程单价和实发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单价不作调整。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事件一:工程开工后,原材料涨价和机械租赁费涨价,施工单位因工程成本过高,向业
投资者使用股权收益互换的目的包括()。Ⅰ.策略投资Ⅱ.杠杠交易Ⅲ.股权融资Ⅳ.市值管理
下列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业务中,导致企业营业利润发生增减变动的有()。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中,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的是()。
A:Ican’tbelieveit’ssohot.IthinkI’mdyingfromtheheat.It’snotevennoonyet.B:______
RyderWholesaleMedicalSuppliesLtd.To:Mr.FrankConnoirs,SecurityManagerFrom:Mr.Victors,SecuritySupervisorDate:Marc
Arrivingattheairport,______waitingforthesecuritycheck.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