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

admin2018-05-15  26

问题 (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

选项 A、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B、当事人提起诉讼
C、权利人提出请求
D、发生不可抗力

答案D

解析 《民法总则》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据此规定第1款第1项,选D项。A、B、C项表述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而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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