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表述错误的是哪项?( )

admin2013-08-28  32

问题 对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表述错误的是哪项?(    )

选项 A、其结构由14章组成,其中包括国民大会、总统
B、基本精神与《临时约法》和“五五宪章”有所不同
C、其表面上的“民有、民治、民享”和实际上的个人独裁,即人民无权、独立集权
D、罗列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但这些条款都没有切实的实行

答案B

解析 1946年11月,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和政协决议,召开国民大会,于12月25日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定于1947年1月1日公布,12月25日施行。该法共14章,依次是总则、人民之权利义务、国民大会、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基本国策和宪法之施行及修改,共175条。A项正确。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一脉相承。但碍于政协通过的“宪法修改原则”12条的重大影响,即实行国会制、内阁制、省自治、司法独立、保护人民权利等,又不得不在具体条文上有所变动。因此,B项表述错误。《中华民国宪法》内容的特点是其表面上的“民有、民治、民享”和实际上的个人独裁,即人民无权、独任集权。例如1948年颁布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使这一特点趋具体和法律化,因此C项正确。其二,体制不伦不类,实际上是用不完全责任内阁制与实质的总统制的矛盾条文,掩盖总统即蒋介石的个人专制统治的本质。其三,罗列人民各项民主的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但依据宪法第23务颁布的《维持社会秩序临时办法》、《戒严法》、《紧急治罪法》等,把宪法抽象的民主自由条款加以具体切实的否定。因此D项正确。依题意,本题B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i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