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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3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根据《公司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3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admin
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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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公司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3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
B
解析
该题错误在于时间方面。应当为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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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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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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