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5-05-07
12
问题
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公告送达,经过30日,视为送达
B、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案件,一般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
C、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效力后2年内提出
D、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
答案
D
解析
考查期间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当事人中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f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竹签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乙如约按惯例供应竹签100捆,每捆100根。甲企业以自己认为每捆竹签为10根,现每捆竹签为100根为由,主张变更合同,遭乙企业反对,双方发生纠纷。对
下列关于强制措施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项?()
在2004年昆明旅游节期间上,某外国人与中国人张三发生争执,外国人当场侮辱张三,张三遂向中国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对于该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长风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在北京,后在上海设立了一家分公司。2006年7月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上海一家供销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该分公司由于没有能力支付货款,与该供销公司发生纠纷,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两人系同事,甲曾委托乙创作一剧本,乙碍于情面答应为其创作,但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也未作出明确的口头约定。乙按时完稿交甲审阅,甲看后让乙再作修改。后乙因工作关系调到外省工作,乙修改完作品即以自己的名义公开发表。甲知悉后,提出异议,认为该剧本的著作权
下列关于乙、丙、丁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若甲对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一年,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字号为“通达百货”(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合伙。四人推举赵为合伙负责人,并约定5万元以下的事项赵可以自主决定,超过5万元的事项须与其余三人协商后决定。2005年,赵未与其他三人协商擅自以通达百货的名义与海原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
王某的住所地在A市,李某的住所地在B市,一日王某驾车在C市撞伤李某,李某住进D市的某一医院,由于伤势恶化,李某死于D市的医院中。现李某的妻子欲以王某为被告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
随机试题
在铣床上对圆柱类工件在圆柱面上加工孔时,一般用()或分度头和尾座来装夹。
牙槽嵴修整术适用于
对口服敌百虫中毒的患者,处理措施不正确的是
有关雨水系统的设置。以下哪项正确?(2007,71)
按施工责任分类,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属于()事故。
下列各项中,属于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有()
下列各项展开式中,不等于每股收益的是()。
“人心不同,各如其面”,反映了人格的()的特点。
设某种电子产品的产量是劳动力x和原料y的函数:F(x,y)=假设每单位劳动力花费100元,每单位原料花费200元,现有30000元资金用于生产,产量最大时的劳动力为_________.
Whichofthefollowingargumentsistrueaccordingtothearticle?Theword"benevolent"(Line3,Para.3)means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