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在起诉时书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发现案件具有哪些情形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dmin2014-02-27  38

问题 在一起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在起诉时书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发现案件具有哪些情形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选项 A、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B、被告人否认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C、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
D、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答案A,B

解析 参见《刑诉解释》第222条。其他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被告人、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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