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自由撰稿人,2008年张某的一篇小说在某国发表,取得稿酬折合人民币40000元,并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500元,同年从该国取得债券收入折合人民币2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元;当年,张某将另一作品的手稿原件在我国公开拍

admin2009-09-28  25

问题 张某是自由撰稿人,2008年张某的一篇小说在某国发表,取得稿酬折合人民币40000元,并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500元,同年从该国取得债券收入折合人民币2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元;当年,张某将另一作品的手稿原件在我国公开拍卖,取得拍卖收入50000元。2008年张某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8000
B、9900
C、20000
D、8080

答案D

解析 张某在某国取得所得应补税额:40000×(1-20%)×20%×(1-30%)+2000×20% -4500-300=80(元);将手稿原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应该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合计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80+8000=8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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