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养殖场(以下简称“甲”)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签订合同:由甲向乙出售活鸡5000只,乙在2013年6月21日前向甲支付首期价款2万元,甲于同年6月30日向乙交货,交货后10日内乙结清余款。6月15日,乙得知甲与丙公司(以下简称“丙”)也签订了一份出售
甲养殖场(以下简称“甲”)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签订合同:由甲向乙出售活鸡5000只,乙在2013年6月21日前向甲支付首期价款2万元,甲于同年6月30日向乙交货,交货后10日内乙结清余款。6月15日,乙得知甲与丙公司(以下简称“丙”)也签订了一份出售
admin
2022-09-19
40
问题
甲养殖场(以下简称“甲”)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签订合同:由甲向乙出售活鸡5000只,乙在2013年6月21日前向甲支付首期价款2万元,甲于同年6月30日向乙交货,交货后10日内乙结清余款。6月15日,乙得知甲与丙公司(以下简称“丙”)也签订了一份出售活鸡5000只的合同,担心甲不能按期向自己供货,于是向甲询问。甲称其的确与丙签订了合同,但养殖场规模较大,所以不会影响按期向乙供货。乙仍表示担心,虽经甲催促,也未于6月21日前支付首期款。6月25日,甲养殖场遭遇洪水灾害,致甲饲养的大部分鸡死亡,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并告知乙无法交货。[首经贸2015年研]
问题:
甲是否应承担无法交货的违约责任?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甲不应承担无法交货的违约责任。理由如下: 《民法典》第59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本案中,甲养殖场遭遇洪水灾害,造成甲饲养的大部分鸡死亡,属于不可抗力。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并告知乙无法交货,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故甲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L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9年9月20日,市机械加工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市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市机械加工公司在其住所地为市机电公司生产一套设备,设备款为500万元。2009年10月30日。经设备质敏检验,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市机电公司支付了350万
杨某和李某系邻居,一日发生口角,李某对杨某进行毒打,造成杨某颅脑损伤严重,成为痴呆并终身残废。杨某的妻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审查公安机关认为这是一起社区内部的斗殴事件,事实清楚,无须采用侦查手段,故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叫杨某的妻子去法院提起自诉。但起诉后法院
2009年9月20日,市机械加工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市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市机械加工公司在其住所地为市机电公司生产一套设备,设备款为500万元。2009年10月30日。经设备质敏检验,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市机电公司支付了350万
菜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
某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当天大同乡派出所公安干瞽王某甲与另两个干警按照派出所统一安排,于晚上11时驾驶摩托车到各村夜查。当行至该乡江店村时,三人把车停在村口大路旁,进村巡查,发现一村民家里有聚赌声音,遂在门口守候。约有20分钟后趁有人出
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作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陈某
若王某已经年满16岁,则其行为构成什么犯罪?若王某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应以何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我国《选举法》中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当前,有人对该规定提出了质疑,认为它违反了宪法上的平等原则,也有人认为该规定是合理的。 请你运
如果丙大学使用的50台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应向谁主张违约责任?如胡某接受赠与的电脑出现质量问题,能否要求李某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什么?
案情:黄某(女,25岁)是中外合资公司总经理秘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精通英语,业务能力强,而且相貌气质俱佳。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常与总经理一同出差,引起总经理妻子夏某的嫉恨。夏某多次在电话中辱骂黄某,甚至到公司对黄某进行谩骂。一日,夏某故意来到黄某回家
随机试题
A.口腔黏膜苍白色,以唇、舌、龈明显B.口腔黏膜大面积糜烂C.口腔黏膜苍白,并可出现瘀点、瘀斑或血肿D.全口黏膜充血发红,浅表溃疡E.舌背黏膜广泛发红,呈鲜牛肉色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口腔表现为()
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并约定乙以其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作抵押,双方在镇政府内设机构镇土地管理所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该所出具了《证明》。因乙不能归还到期贷款,甲经法院强制执行时,发现乙用于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系伪造。甲遂对镇土地管理所出具的抵押证明提
()是作为投资建设领域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目标。
某公司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2013年年初“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40万元,2013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600万元,2014年发生坏账损失50万元,2014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800万元。坏账计提比率为8%。2014年年末该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信息战略的类型的是()。
计算机中用来表示内存储容量大小的最基本单位是位。()
明清时期,中国的说唱音乐可归结为哪几类?()
生活中总会遭遇困境,只要你不气馁,不懈地走下去,就会峰回路转,绝处逢生,达到一个美好的境界,这正如陆游在《游山西村》中所说“_______,_______”。
课的结构是指课的组成部分顺序和时间分配,综合课的结构一般包括:组织教学、复习过渡、——、巩固新教材和布置课外作业。
Wheredoesthemoneyforpublicschoolscomefro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