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山峰、王翠花系老夫少妻,刘山峰婚前个人名下拥有别墅一栋。关于婚后该别墅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20题,单选)

admin2020-01-15  26

问题 刘山峰、王翠花系老夫少妻,刘山峰婚前个人名下拥有别墅一栋。关于婚后该别墅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20题,单选)

选项 A、该别墅不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B、婚后该别墅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C、婚姻持续满八年后该别墅即依法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D、刘、王可约定婚姻持续八年后该别墅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据此,刘山峰婚前名下的别墅,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刘山峰与王翠华为合法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的所有权,故A项错误,D项正确。《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属于刘山峰个人所有的别墅在婚后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除外,故B、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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