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机关和机构的设立,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dmin2017-03-16  24

问题 关于行政机关和机构的设立,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选项 A、经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行政公署
B、经市公安局批准,县公安局可以设立派出所
C、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可以设立直属机构
D、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区公所

答案B,C,D

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邱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据此,A项正确,BD项错误。《国务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每个机构设负责人2至5人”那么,国务院不须经其他机关批准即可设立直属机构,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Al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