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刘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研究所未接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三第62题)

admin2017-03-14  29

问题 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刘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研究所未接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三第62题)

选项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但刘某无权获得报酬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且刘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
C、如果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D、如果刘某取得专利权,甲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答案B,C,D

解析 《合同法》第331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本题中,首先,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委托开发合同,约定了报酬但未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所以专利申请权归属于研究开发人刘某,且刘某有权获得报酬,据此,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其次,根据《合同法》第339条第2款的规定,前述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据此,选项C正确。最后,根据《合同法》第339条第1款的规定,如果刘某取得专利权,甲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故选项D也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6y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