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书面授权其代理人郭某以4.00~4.20元的单价与B企业签订买卖合同。但郭某在与B的合同谈判过程中,认为A企业的最高授权价格仍比正常的市场价格低,于是在与B企业反复磋商下,2010年4月1日与B企业签订了单价为4.50元、合同标的额为200万元的买卖

admin2012-03-14  24

问题 A企业书面授权其代理人郭某以4.00~4.20元的单价与B企业签订买卖合同。但郭某在与B的合同谈判过程中,认为A企业的最高授权价格仍比正常的市场价格低,于是在与B企业反复磋商下,2010年4月1日与B企业签订了单价为4.50元、合同标的额为200万元的买卖合同。最近3年,B企业一直通过郭某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但B企业并不知道在该买卖合同中代理人郭某已超越了其代理权。根据合同约定,A企业在2010年7月1日~5日期间向B企业提供全部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的10天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并于8月1日前向A企业支付全部货款200万元。2010年7月5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部货物交给B企业,B企业与7月7日对货物进行检验时,发现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但未通知A企业。8月2日,A企业要求B企业支付200万元的货款,B企业以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表示拒绝。
  A企业在对B企业的调查中发现,B企业拒绝付款的真正原因是B企业已丧失支付能力,同时,B企业享有对C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由于B企业管理混乱,B企业一直没有对C企业主张其债权。
  2010年8月20日,A企业向人民法院请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B企业对C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A企业胜诉。法院判决由C企业向A企业履行清偿债务义务,同时A与B、B与C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2010年9月10日,A企业为C企业的银行贷款业务提供保证担保,A企业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中未注明担保方式和保证期间。
    2010年10月5日,A企业以自己的一辆别克汽车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10月6日同时与银行签订了车辆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10月7日A企业在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
    要求:根据合同法律制度和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A、B企业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B企业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如A企业代位权诉讼的诉讼费为2万元,该诉讼费应由谁承担?
    (5)A企业为C企业提供的保证属于什么形式?说明理由。保证期间如何界定?
    (6)A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A、B企业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在本案中,B企业为善意相对人,因此郭某的代理行为有效,郭某以A企业的名义与B企业签定的买卖合同成立。 (2)B企业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期间的,买方应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在本案中,约定的检验期间为7月6日~15日,但B企业未在检验期间内将部分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时通知A企业,则视为货物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因此B企业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 (3)人民法院的判决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在本案中,债权人A向次债务人C提起的代位权诉讼应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人民法院裁定“由C企业向A企业履行清偿义务,同时A与B、B与C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符合法律规定。 (4)2万元的诉讼费用由C企业承担。根据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 (5)①A企业为C企业提供的保证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根据规定,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 (6)A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在2010年10月6日生效。根据《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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