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关当事人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admin2017-04-09  37

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关当事人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选项 A、对债务人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的甲银行行使了抵押权
B、管理人为继续营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并以厂房为该笔借款设定了抵押担保
C、债务人的出资人丙企业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D、债务人的董事丁未经人民法院的同意,将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戊
E、经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答案C,D

解析 (1)选项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的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选项A描述的情形不足以判定甲银行的行为不符合规定。(2)选项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3)选项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4)选项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5)选项E: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s4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