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dmin2015-09-30  31

问题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选项 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C、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A,B,C

解析 A项中的甲构成教唆犯,和乙成立共同犯罪,对甲应当依照乙所犯罪行定罪量刑。B项中的赵某是中国公民,根据属人原则可以适用中国刑法。C项中由于犯罪发生在中国境内,根据属地原则可以对丙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8条的规定,保护管辖是指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D项中,根据《刑法》第7条规定,对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如果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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