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dmin
2014-07-03
29
问题
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选项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此可见,《刑法》对死刑的适用条件作出了明确的限制,即“罪行极其严重”。因此,A的说法是正确的。我国《刑法》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刑必须非常慎重,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不能仅仅为了法律的权威、威慑力或者纯粹依赖民意判处死刑。因此B、C、D的说法是错误的。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w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选项正确表达了法律与政治的关系?()
曹某因泄私愤于某日晚潜入李某家中,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熟睡中的李某,致使李某全身大面积烧伤,重度毁容。此案经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曹某作案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为此,正确的做法是:
甲为了抢劫乙的机动车,用刀将乙刺成重伤。甲的朋友丙刚好路过此地,甲向丙告知了事情的经过,并让丙协助其将乙的机动车开走,丙照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本案涉及的诉讼期限和期间,说法正确的是()。对于本案中二审,说法正确的是( )。
2001年10月16日,中国足球协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作出足纪字(2001)14号《关于对川阳、成五、长泰、江舜和浙城俱乐部足球队处理的决定》。根据该决定,长泰甲A升级资格被剥夺,该队最后一轮甲B联赛的上场队员被禁赛一年,主教练被禁止担任教练一年。针
某市公安机关根据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万余元,并缴获现金、银首饰及CD机、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公司的高层会议.卜,总经理提出在全公司的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但董事长认为公司章程中已设立保密条款,不必在劳动合同中另加约定。某律师在为此提供的咨询意见中,对公司法规定的保密义务与劳动法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区别有下列表述,其中哪些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下列关于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进行处分的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随机试题
互联网中所有端系统和路由器都必须实现_______协议。
下列有关肥达反应描述错误的是
收集数据的形式中,()是一种判断抽样。
建筑基坑支护结构采用重力式水泥土墙,其适用的基坑深度不宜大于()m。
直流电动机规定的允许温升与实测温升有什么区别?
年老的游客好思古怀旧,对游览名胜古迹、会见亲朋老友有较大的兴趣,他们希望得到尊重,希望导游人员多与他们交谈。()
关于抽样中样本量大小的说法,正确的是()[江苏省2011年四级真题]
社会服务机构主要的领导方式有()。
某地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旅行社将其作为景点带团参观,造成博物馆的人流量大增,博物馆的接待工作出现困难,而且游客也反映参观效果不好。作为博物馆工作人员,领导让你解决这件事。你怎么办?
WhatisDr.Gree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