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专门开采天然气45000千立方米,开采原煤450万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2800千立方米。 (2)销售原煤2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48400万元。 (3)以原煤直接加工洗煤120

admin2014-02-12  16

问题 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专门开采天然气45000千立方米,开采原煤450万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2800千立方米。
(2)销售原煤2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48400万元。
(3)以原煤直接加工洗煤120万吨,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2000万元。
(4)企业职工食堂和供热等用原煤2500吨。
(5)销售天然气37000千立方米(含采煤过程中生产的2000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400万元。
(6)购入采煤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7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190万元,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均已验收入库。
(7)购进采煤机械设备1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每台设备支付货款25万元、增值税4.25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
已知:资源税税率,原煤5元/吨,天然气5%;洗煤与原煤的选矿比为60%。
该企业当月自产自用原煤应纳资源税(    )万元。

选项 A、601.25
B、1001.25
C、1000
D、1010.25

答案B

解析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的应税矿产品,自用于除连续生产资源税应税矿产品以外的项目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将开采的原煤用于生产洗煤、职工食堂、供热均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该企业自产自用原煤应纳资源税=(120÷60%+2500÷10000)×5=100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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