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居民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2014年9月1日,甲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向境内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200万元。2016年度甲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9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72万元,实际拨缴工会经费2.1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

admin2022-04-05  31

问题 甲居民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2014年9月1日,甲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向境内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200万元。2016年度甲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9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为72万元,实际拨缴工会经费2.1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5.1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08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6年甲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选项 A、173.95
B、223.95
C、187.5
D、188.95

答案D

解析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企业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据实扣除,不需要作纳税调整;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72×2%=1.44(万元)<实际发生额2.16万元,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72×14%=10.08(万元)<实际发生额15.1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72×2.5%=1.8(万元)>实际发生额1.08万元;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6—1.44)+(15.16一10.08)=5.8(万元)。2016年甲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890+5.8)一200×70%]×25%=188.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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