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30万元(系2013年年末应收账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甲公司2014年度有关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 资料一:2014年1月1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并立即用于

admin2017-04-12  33

问题 甲公司201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30万元(系2013年年末应收账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甲公司2014年度有关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
资料一:2014年1月1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并立即用于生产A产品,成本为200万元,因无法合理预计其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2014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按照10年的期限摊销,有关摊销额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二:2014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当日发行的三年期国债1000万元,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债券票面利率为5%,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偿还面值。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了50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资料三: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000万元,减值测试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00万元,减值测试后补提坏账准备1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四:2014年度,甲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7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预计从2015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且未来期间保持不变。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选项

答案应纳税所得额=10070-200/10-50+100=10100(万元) 应交所得税=10100×15%=1515(万元)

解析 资料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会计上不摊销,因此在不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其年末账面价值与原值是相等的,而税法对此无形资产要进行摊销的,计税基础:原值一税法上的累计摊销,所以年末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料二,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税法与会计是一致的,所以初始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又因为此债券是按面值发行的,所以不涉及溢折价,同时因债券是分次计息的,所以票面利息计入应收利息,因此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这项资产来说,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是一直相等的。对“应收利息”这项资产,税法免税,所以这里产生的是非暂时性差异,只考虑纳税调整即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料三,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账面原值-坏账准备=10000-200-100=9700(万元),计税基础=10000万元,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因此产生30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是300×25%=75(万元),需要再减去年初余额30,差额才是本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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