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乙将其集体所有土地50亩以每亩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用于建造“锦秋花园”别墅区。合同签订后,甲支付了2000万元地价款,并先后投人4000万元工程建设款。随后,当地政府清理整顿房地产业的过程中,将“锦秋花园”列

admin2012-08-16  23

问题 甲公司与乙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乙将其集体所有土地50亩以每亩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用于建造“锦秋花园”别墅区。合同签订后,甲支付了2000万元地价款,并先后投人4000万元工程建设款。随后,当地政府清理整顿房地产业的过程中,将“锦秋花园”列为非法用地开发项目,下令停建。对于这一事件的以下评论,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甲公司只有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国家建设项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通过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程序,才能使用这块土地
B、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但可以出租。甲公司可以通过长期租用这块土地进行开发
C、本案如采用甲出资、乙出地的合作开发形式,即为合法,可以不经政府批准
D、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依法转让,本事件合乎法律规定,但应补办有关手续

答案A

解析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除外。”由此可知,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甲公司只有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国家建设项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通过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程序,才能使用这块土地。所以A选项正确,当选。D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不当选。B选项认为“可以出租”,“甲公司可以通过长期租用这块土地进行开发”是错误的,不当选。C选项认为 “本案如采用甲出资、乙出地的合作开发形式,即为合法,可以不经政府批准”是错误的,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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