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关系。

admin2022-05-12  31

问题 试论述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关系。

选项

答案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都是债的发生原因,两者之间有一定联系。一方面,在未经本人同意而管理他人事务,并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者可推知的意思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之间不成立无因管理,则本人或管理人所得到的利益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另一方面,在不适法无因管理的情形下,本人可以选择承认或不承认管理行为。如果本人不承认,则本人应依据不当得利的规定,向管理人返还因管理行为所获得的利益。 二者区别主要在于: (1)主观要件不同。无因管理需要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管理人应具有意思能力。不当得利在性质上属于事件,不要求当事人有相应的意思能力。 (2)法律效果不同。不当得利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因此在受益人为善意时,返还的范围仅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如果受益人未获利益或因其善意使所获利益丧失,则不存在返还问题。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很可能因管理事务而支出必要费用,却未必获得利益。若以不当得利制度取代无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3)制度与功能不同。无因管理是立法鼓励助人为乐、危难相助、见义勇为风尚的产物,其制度意义在于划清侵权行为和互相帮助行为的界限。相形之下,不当得利制度就不具备同样的目的与功能。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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