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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8日海淀区举行人大代表选举活动,在提前公布的选民名单中,王小帅发现公布的选民名单中漏写了其好友张小忙,于2006年10月25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异议。后王小帅对选举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于2006年10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
2006年11月8日海淀区举行人大代表选举活动,在提前公布的选民名单中,王小帅发现公布的选民名单中漏写了其好友张小忙,于2006年10月25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异议。后王小帅对选举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于2006年10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
admin
2009-03-14
39
问题
2006年11月8日海淀区举行人大代表选举活动,在提前公布的选民名单中,王小帅发现公布的选民名单中漏写了其好友张小忙,于2006年10月25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异议。后王小帅对选举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于2006年10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虽然选民名单中漏写了张小忙,但是本案中王小帅有权向选举委员会提出异议
B、由于选民名单中漏写了张小忙,即使王小帅对选举委员会的决定不服,也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只有张小忙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则应当按照特别程序审理,但是应当在11月8日之前审结
D、虽然本案属于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仍然应当组成合议庭
答案
1,4,8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主体与审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先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内对申诉作出决定。申诉人对申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人既可以是选民本人,也可以是有关组织和其他公民。因此本题中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但是《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同时《民事诉讼法》第165条第1、3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由以上两条可以看出,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则应当按照特别程序审理,但是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即应当在11月8日之前审结。因此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因此,虽然本案属于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但是由于本案属于选民资格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仍然应当组成合议庭。D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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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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