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刑罚的执行机关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3-12-10  29

问题 下列关于刑罚的执行机关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张某被判处死缓,本案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B、李某被判处没收财产,本案应当由法院负责执行
C、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本案应当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D、肖某被判处管制,本案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罚的执行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据此可知,选项A错误,死缓应当由监狱来执行。选项C错误,余刑在3个月以上的由监狱负责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8条的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据此可知,选项D错误,管制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1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可知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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