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公司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缴纳排污费。 2004年2月20日,厂技术人员王某错误操作,致使 1次排出污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造成重大损失。以下是对随后发生的各种事件的责任判断,哪个是不正确的?( )

admin2012-09-10  53

问题 华新公司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缴纳排污费。 2004年2月20日,厂技术人员王某错误操作,致使 1次排出污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造成重大损失。以下是对随后发生的各种事件的责任判断,哪个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该公司超标排污致附近甲村农作物大面积死亡及畜禽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责任
B、该公司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何某承包的农田,造成秧苗损失5600元,何某欲起诉,应将该公司与王某列为共同被告
C、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渐趋恢复正常,附近乙村村民赵某的一头牛因饮此河水后患病,致丧失耕作能力,该公司须承担赔偿责任
D、附近丙村民林某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此水而亡,该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此题测试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对于环境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只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D选项中即使林某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此水而亡,该公司也应该向赵某承担赔偿责任。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该公司也应该向林某承担赔偿责任。王某属于该公司技术员,其操作失误给何某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由该公司承担责任。何某应以该公司为被告起诉。所以B选项说法错误。在本题中,该公司超标排污致附近甲村农作物大面积死亡及畜禽大量伤亡,对直接责任人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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