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王某将手机借给李某使用,李某却将手机卖给张某。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属于( )。
王某将手机借给李某使用,李某却将手机卖给张某。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属于( )。
admin
2022-10-18
40
问题
王某将手机借给李某使用,李某却将手机卖给张某。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属于( )。
选项
A、无效合同
B、可撤销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
D、有效合同
答案
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据此,李某对手机的处分构成无权处分,为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法解释(三)》第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合同法解释(三)》第3条第1款将《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效力待定合同修正为有效合同,故应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9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情形属于自首的是()。
下列情况,不构成特别累犯的是()。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其中,“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
甲将借给乙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丙,甲、丙约定由丙直接向乙请求返还电脑。该电脑的交付方式属于()。
甲被公司处分后心怀不满,毁坏公司正在铺设的在建地铁专用电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甲的行为构成()。
(2017年真题)甲公司于4月24日通知乙公司急需货物10吨,乙公司遂于4月25日按双方之间的交易惯例发货。4月26日甲公司又通知乙公司不需要该批货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下列情形中,不得适用假释的是()。
(2017年真题)公司职员甲办理了某银行信用卡,在商场持卡消费2万余元,在向银行还款前,甲突患精神病。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简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随机试题
对待职业和岗位,()并不是爱岗敬业所要求的。
患儿9岁,左下第一恒磨牙深龋洞,去净腐质近髓,敏感。处理首选
北京某高校学生张某在某网站上看到一则广告,甲公司为庆祝公司成立10周年,让利酬宾,宜称3月5日至3月15日,某种款型数码相机售价每台仅600元。张某依照该广告上的地址邮寄去600元钱,但款到后卖主并未发货。事实上甲公司根本就不存在。以下几种说法正确的有(
资料一滴滴出行创立于2012年6月,经过五年多的发展,已经超过优步成为全球最大的一站式移动出行平台,涵盖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及大巴等多项业务,打通出行O2O闭环。滴滴出行作为出行行业的领军型企业,自2012年12月单日订单量超过
生活成本与一个地区的主导行业支付的平均工资水平呈正相关。例如,某省雁南地区的主导行业是农业,而龙山地区的主导行业是汽车制造业,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龙山地区的生活成本一定比雁南地区高。以下哪项最可能是上文所做的假设?
小轩和小宇两个人都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数学竞赛,这次竞赛共有n道试题,两个人都答错的题占题目总数的1/6,小宇答对了题目总数的3/4,小轩答错了3道题,则两个人都答对的题为()道。
NuclearArsenal
设b1=a1,b2=a1+a2,…,br=a1+a2+…+ar,且向量组a1,a2,…,ar线性无关,证明:向量组b1,b2,…,br线性无关.
Asimplifiedlanguagederivedfromtwoormorelanguagesiscalledapidgin.Itisacontactlanguagedevelopedandusedbypeop
Untilwhattimewillthetornadowatchbeineffec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