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考试真题)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10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半

admin2012-06-24  29

问题 (2009年考试真题)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10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选项 A、216
B、217.02
C、240
D、241.02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应交税费的内容”的熟悉。因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以增值税可以抵扣,不计入材料成本;又因为收回后是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以消费税也可以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故题中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210+6=216(万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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