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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由于司法是以法律规则为标准的对人的行为的判断,所以,一般情况下,依据规范性的法律进行思维是法官正当的思维方式。但鉴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立法的滞后性、局限性以及不完备性等因素,使得法官对社会冲突的解决,往往存在着规范性法律的适用效果与社会共同认知之间的不和谐
由于司法是以法律规则为标准的对人的行为的判断,所以,一般情况下,依据规范性的法律进行思维是法官正当的思维方式。但鉴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立法的滞后性、局限性以及不完备性等因素,使得法官对社会冲突的解决,往往存在着规范性法律的适用效果与社会共同认知之间的不和谐
admin
2011-09-04
35
问题
由于司法是以法律规则为标准的对人的行为的判断,所以,一般情况下,依据规范性的法律进行思维是法官正当的思维方式。但鉴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立法的滞后性、局限性以及不完备性等因素,使得法官对社会冲突的解决,往往存在着规范性法律的适用效果与社会共同认知之间的不和谐,其直接关系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要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实现判决与公众接受的一致,司法裁判的价值地位就显得特别重要。
[答题要求]
1.在上述3个问题中任选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选择其他角度作答;
2.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3.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4.字数不少于500字。
说明民意和诉讼法上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之间的区别及理论基础。
选项
答案
民意是指民众所持有的大体相近的意见、情感和行为倾向的总称。民意历来也是司法裁判者在裁判案件时所不能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古代开始,司法裁判就往往将遵从民意作为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正的一个考量因素,因为一旦裁判结果与民意距离较远甚至相悖,就会无法昭示纲常伦理,继而在民众中产生一种断案不公之虞。这种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使民众在内心深处形成对司法官吏裁判案件的一种预期——绝大多数民众希望得到的裁判结果。到了今天,我们仍然能够感受到民意在司法裁判中的潜在力量。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诉讼程序中的基本原则之一,这项原则的基本涵义是:第一,以事实为根据,就是指司法机关审理一切案件,都只能以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作为根据,而不能以主观臆想作依据,应当认真查清事实真相,使法律适用能够做到“有的放矢”。第二,以法律为准绳,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司法机关在工作中,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规格或要件,遵照法律所规定的权限划分并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办理案件;同时,在法律适用中遵循法制统一性的要求,根据我国的法律渊源体系适用法律。 所以,民意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区别在于对司法的要求不同。民意要求在司法过程中要考虑民众的意见,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要求只能以法律作为定案的尺度,以客观的证据作为裁判的依据。二者似乎存在矛盾之处,将民意作为司法的考虑依据,是从社会效应的角度,更关注主观的感受;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则更多的是从技术层面关注法律上的事实。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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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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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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