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9年6月15日,A国某机电公司电告B国某科研所,欲以CFR条件向该科研所出口一批高精密仪器,总价款为1000万美元。6月21日机电公司收到科研所回电,科研所提出降价为950万美元,机电公司于6月24日电告科研所同意其请求,科研所于当天收到此传真,机电
2009年6月15日,A国某机电公司电告B国某科研所,欲以CFR条件向该科研所出口一批高精密仪器,总价款为1000万美元。6月21日机电公司收到科研所回电,科研所提出降价为950万美元,机电公司于6月24日电告科研所同意其请求,科研所于当天收到此传真,机电
admin
2013-11-01
26
问题
2009年6月15日,A国某机电公司电告B国某科研所,欲以CFR条件向该科研所出口一批高精密仪器,总价款为1000万美元。6月21日机电公司收到科研所回电,科研所提出降价为950万美元,机电公司于6月24日电告科研所同意其请求,科研所于当天收到此传真,机电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于6月25日将货物运至A国C市港口装船,在公海航行时,由于大风浪使集装箱发生损坏,部门高精密仪器受到损坏。7月20日货物运至B国港口,科研所拒绝接收货物,并向机电公司索赔。
机电公司选用的运输方式可以是( )。
选项
A、海运
B、内河运输
C、路上运输
D、多式联运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的考点是CFR适用的运输方式。CFR术语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5r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综合法律知识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综合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2009年案例分析第71~75题)甲公司在2007年7月向乙银行借款,期限为1年,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字。2008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丁公司分别于2008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向甲公司提供两批布料,甲公司于
(2009年案例分析第71~75题)甲公司在2007年7月向乙银行借款,期限为1年,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字。2008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丁公司分别于2008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向甲公司提供两批布料,甲公司于
(2009年单项选择第8题)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制定者是公司设立时的()。
(2009年多项选择第53题)我国针对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分别作出了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两者均可基于()而申请撤销。
(2008年单项选择第15题)甲公司指派其研究人员乙协助丙共同研究开发一项技术,该技术开发完成后,甲公司决定就该项技术申请专利。在填写专利申请文件时,“发明人”一栏应当写()。
2006年8月,设立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40台电脑,协议约定乙公司于2007年1月31日之前交货,甲公司于2007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4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2007年3月向乙公司交付了29台电脑款,其余11
哪一部法规是国务院继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之后在行政法规中再次明确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并将其定位于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制度?( )。
甲公司因负债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哪些是违法的?()。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行为的是()
随机试题
神经根型颈椎病的治疗目的是
德国牧羊犬,雄性,触诊肾区有避让反应,少尿。尿液检查:蛋白质阳性,比重降低。B超检查显示双肾肿大。该犬所患疾病可能是
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是
孕妇,25岁。月经6~7天∕40~44天,末次月经2010-10-09超声检查胎儿较孕龄小2周左右,护士推算其预产期为()。
我国企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的基本格式属于( )。
仲裁庭做出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例:下面为一道物理习题和某学生的解答过程。题目:如图4所示,倾角θ=30°,高为h的三角形木块B,静止放在一水平面上。另一滑块A以初速度v0从B的底端开始沿斜面上滑。若B的质量为A的质量的两倍,当忽略一切摩擦的影响时,要使A能够滑过木块B的顶
私营企业的形态有哪些?
结合你的项目管理经验,简要分析造成该项目的上面所述问题的可能原因。结合你的项目管理经验,请简要叙述面对上述困境,项目经理老魏应如何妥善处理。
"Tearemapart!""Killthefool!""Murderthereferee(裁判)!Thesearecommonremarksonemayhearatvarioussportingev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