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于2008年8月成立,企业2009年销售收入500万元,转让生物资产净收益20万元,投资收益50万元,销售成本和税金370万元,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共计100万元,营业外支出3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在汇算清缴时经税

admin2010-03-25  30

问题 某居民企业于2008年8月成立,企业2009年销售收入500万元,转让生物资产净收益20万元,投资收益50万元,销售成本和税金370万元,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共计100万元,营业外支出3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在汇算清缴时经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事项未进行纳税调整:
   (1)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为72万元,计提并上缴工会经费2.1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5.16万元,实际发生1.08万元的职工教育经费;
   (2)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会议费和差旅费共计15万元,为职工支付的五险一金共计20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为该企业直接向贫困地区的捐款;
   (4)投资收益为国外子公司分回的利润,国外适用税率为30%,子公司当年处于减半征收期;
   (5)12月,该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一台,投资额为30万元,支出计入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企业200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万元。

选项 A、17.45
B、18.45
C、18.71
D、21.71

答案C

解析 (1)实际支付的工资72万元,可据实扣除。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72×2%=1.44(万元),上缴了2.16万元,纳税调增2.16-1.44=0.72(万元),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72×14%= 10.08(万元),纳税调增=15.16-10.08=5.0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72×2.5%=1.8(万元),由于企业实际使用1.08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工资及三项费用调增金额=0.72+5.08=5.80 (万元)
   (2)销售(营业)收入=5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500×5‰=2.5(万元)<10×60%=6(万元),只能按2.5万元扣除。
   会议费和差旅费和五险一金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
   纳税调增金额=10-2.5=7.5(万元)
   (3)企业直接向贫困地区的捐款,不是公益性捐赠,税前不得扣除。
   境内生产经营所得额=70-50+5.80+7.5+30=63.3(万元)
   (4)境外的投资收益,在境外实际的税率是15%,那么需要根据税率差进行补税;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专用没备,投资额的10%可以抵免税额。
   200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3.3×25%+50÷(1-15%)×(25%-15%)-30×10%=18.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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