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4年3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香水精,海关审定的货价21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11万元、运输费20万元、保险费4万元。 (2)接受乙公司委托加工

admin2016-08-01  32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4年3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香水精,海关审定的货价21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11万元、运输费20万元、保险费4万元。
    (2)接受乙公司委托加工一批口红,不含增值税加工费35万元,乙公司提供原材料成本84万元,该批口红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3)销售一批香水,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702万元,另收取包装费5.85万元。
    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受托加工口红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84+35)×30%=35.7(万元)
B、(84+35)÷(1-30%)×30%=51(万元)
C、[84÷(1-30%)+35]×30%=46.5(万元)
D、[84÷35÷(1-30%)]×30%=40.2(万元)

答案B

解析 委托加:[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加工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84+35)÷(1-30%)×30%=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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