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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2015年)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dmin
2020-12-08
28
问题
(2015年)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选项
A、一国宪法究竟采取哪些表现形式,取决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
B、宪法惯例实质上是一种宪法和法律条文无明确规定、但被普遍遵循的政治行为规范
C、宪法性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
D、有些成文宪法国家的法院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形成的判例也构成该国的宪法渊源
答案
C
解析
所谓的宪法渊源就是宪法的表现形式。一国的宪法采用哪些渊源形式,取决于其本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等综合因素。A项正确。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虽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已经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宪法惯例的特点是:(1)其无具体法律形式,散见于法院的判例及政治实践之中;(2)内容涉及最根本的宪法问题;(3)依靠公众舆论而非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B项正确。宪法性法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指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不采用宪法典的形式,而是由多部单行法律文书予以规定:二是指在成文宪法国家,既存在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即宪法典,也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即普通法律中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如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代议机关议事规则等。C项说宪法性法律是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明显错误,英国就有宪法性法律,但没有宪法典。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而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具有实质性宪法效力的判例。它也包括两种情况:其一,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判决乃是宪法的表现形式;其二,某些成文法国家,法院享有宪法解释权,其判决对下级法院具有拘束力。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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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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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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