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请对无行为即无犯罪进行辨析。(2012年辨析55)
请对无行为即无犯罪进行辨析。(2012年辨析55)
admin
2014-07-21
26
问题
请对无行为即无犯罪进行辨析。(2012年辨析55)
选项
答案
(1)这种说法正确。 (2)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在意识支配之下实施的危害社会并被刑法所禁止的身体活动。 (3)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要素。危害行为是犯罪人作用于社会、危害社会的唯一途径,所以没有它就不可能构成犯罪。 (4)行为人即使有恶意,但没有表现为危害行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否则,就是就思想定罪。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U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百余民工聚集在某市学府花园索要拖欠工资无果后,在张某、戚某煽动下,大量民工前往某景区堵门,不准游客进出,后又挟持执法民警至市政府,以此向政府施压。其后,该市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宣判大会,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张某、戚某等8人(其中包工头2人,在册民工3人,不在
以下案件中属于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选项是()
王某向市环保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获得答复,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环保局败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
在民族自治机关组成人员中,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的职务是()。(2010法单13)
2012年“两会”召开前夕,公安机关以涉嫌参与一年前的非法集资为由,逮捕了全国人大代表甲,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3单26)
近期,几位法学教授撰文指出,对于城市房屋拆迁。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关于宪法监督的规定,拆迁管理条例的部分内容与我国现行宪法相抵触。他们可以()。(2010单27)
李某因车祸致双腿残疾,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全责。李某遂向法院起诉,除要求王某赔偿30万元医疗费外,还主张对她因车祸而受侵害的“正常行走权”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单12)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
简述投放危险物质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区别。
随机试题
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A.盐酸B.蛋白质分解产物C.脂酸钠D.脂肪E.糖类刺激小肠黏膜释放促胰液素的作用最强的物质是()
背景资料: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8万m2,地下1层,地上16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期600d。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d奖励(或罚款)1万元。乙方将屋面和设备安装两项工程的劳务进行
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工作。
下列所有权取得的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
引文查找法
在下列货币政策目标中,不属于最终目标的是()。
Oneinsix.Believeitornot,that’sthenumberofAmericanswhostrugglewithhunger.Tomaketomorrowalittlebetter,Feedi
Asaresult,themodernworldisincreasinglypopulatedbyintelligentrobotswhosepresencewebarelynoticebutwhoseuniversa
PASSAGETHREEWhatisthepurposeoftheexampleof"thegreat-great-grandchildrenofawom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