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dmin
2017-05-16
35
问题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四节中的宣告死亡。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与被申请宣告死亡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等。A正确。《民法通则》第24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可见,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是有效的,B错误。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之后,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已经再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需办理复婚手续。C错误。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由继承人给予适当补偿。D正确。故本题选A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U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局有权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是()。
甲(女,1984年7月20日生)因其同居男友乙已另有新欢丙而生恨意。2004年6月7日,甲得知当晚丙一人独居于郊外的出租屋,遂叫来好友丁(男,1986年12月13日生),要其晚上去强奸丙,并给了500元“报酬”给丁,丁同意。晚9点,甲领着丁来到丙住处附近,
无效技术合同包括()的合同。
《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
民法调控的财产关系()。
简述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条件。(2012年简答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新《刑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不考虑从旧兼从轻原则。
依法被指定的枪支制造企业,在境内非法销售本企业制造的、射击精度不合格的枪支。该行为构成()。(2011年真题)
随机试题
温总理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你怎么理解?
粪便的主要色素是
理中丸除温中祛寒外,还具有的功用是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2012年卷二第76题)
二级公路沥青层的粗集料可使用()。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的检测费用由()承担。
下列选项中,属于《专利法》保护对象的是()。
选择“文件”菜单中的“_______”命令可以设置打印方向、纸张大小、页边距、页眉和页脚等信息。
①他们保存历史的唯一办法是将历史当做传说讲述,由讲述人一代接一代地将史实描述为传奇故事口传下来②但是,没有人能把他们当时做的事情记载下来③这些传说是很有用的,因为它们能告诉我们以往人们迁居的情况④我们从书籍中可以读到5000年前近东发生的事情,那里的
"Mostepisodesofabsent-mindedness-forgettingwhereyouleftsomethingorwonderingwhyyoujustenteredaroom--axecausedb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