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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关系。
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关系。
admin
2019-04-18
31
问题
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关系。
选项
答案
要约与要约邀请不同。要约邀请,是一方向他方作出的希望他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相同之处是:(1)由特定人向特定人或不特定人发出。(2)均属于意思表示,故应具备意思表示的成立要件。二者的区别是:(1)目的不同,要约的目的在于获得对方的承诺以成立合同:要约邀请的目的在于引出对方的要约。 (2)条件不同,要约的条件如前所述;要约邀请无须具备前述条件,如无须内容具体确定只要邀请人足以确定即可。(3)效力不同,要约人须受要约约束;要约邀请本身没有法律效力,故邀请人不受要约邀请的约束。一般来讲,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均为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是合同订立的必经阶段,而要约邀请则不必然。但这不影响要约邀请在合同订立程序中的重要地位。考生要掌握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关系、常见的要约邀请的表现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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