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股东李某发现公司在其入股后3年内有多笔回购本公司股份的交易记录,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股东李某发现公司在其入股后3年内有多笔回购本公司股份的交易记录,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dmin
2013-05-03
30
问题
股东李某发现公司在其入股后3年内有多笔回购本公司股份的交易记录,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选项
A、第1年,为奖励公司员工,回购了占公司7%的股份,并于一年内已转让给职工
B、第2年,为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了占公司15%的股份
C、第3年,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回购了公司20%的股份,并于一年内注销
D、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回购事宜
答案
1,4,8
解析
《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1款第(3)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A选项错在超过了5%的限制性规定,B选项符合本条规定,C选项错在违反了6个月内注销的规定,D选项错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第4种情形是不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所以,本题的答案为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Q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王某系A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2016年9月,王某在审理本市吴某抢劫案中,违反法律规定认为吴某有立功情节,对吴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吴某的弟弟为此向王某行贿50万元。王某为规避法律,让其侄子王小六收钱并保管。2018年11月,A市
《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
A市甲公司从B市乙公司购买电脑100台,由乙于20日后送货上门。甲欠同市丙公司债款,久拖不还。当此批电脑运至A市时,被丙所派人员以欺骗手段截留以抵债款。甲因未收到电脑,请求乙继续履行,并赔偿相关损失。而乙则认为已依约履行完毕,双方发生争议。经查,乙的司机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被告人张某,男,某公司临时工。2000年7月19日晚,被告人张某和工友李某等5人想进入公司财务室玩电脑,因财务室门已锁,张某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平口起子,欲撬门入室。李某见张某撬不开门,就想抢过起子自己来撬,于是拽住起子一拉,结果因张某没防备往前一冲,起子刺进
简述《企业破产法》关于连带关系中债权申报的规定。
甲乙二公司订立一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9月20日前向乙公司提供钢材100吨,以保证乙公司承担的建设工程按期完成。9月18日,甲公司所在地突然发生特大水灾,一直持续到10月初。在此期间,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也未向乙公司说明受水灾之事。乙公司因甲公司没有按
下列有关《劳动法》适用范围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依照《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下列有关土地权属的表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对此,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债券的票面利率()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这个谚语说的是()
下列关于速度标尺的调节,错误的是
患者,男,60岁。肺癌,曾做过化疗,全口无牙,下列最合适的全口义齿是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要加强农村()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 )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中报登记。
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车辆停放服务适用的增值税征税项目是()。
影响师生关系的核心因素是()。
有可能无限期拥有的知识产权是______。
Lookatthefollowingpeople(Questions21-23)andthelistofstatementsbelow.Matcheachpersonwiththecorrectstatement,A-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