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张某与某乙签订一份供销合同,合同签订后,某乙将80万元货款汇出,张某收到货款后,交付了价值约20万元的货物,其余货物一直未能交付。经查,张某只有部分货源。货款收到后,张某即将款项归还了以前欠丙的货款。张某的行为构成( )。
张某与某乙签订一份供销合同,合同签订后,某乙将80万元货款汇出,张某收到货款后,交付了价值约20万元的货物,其余货物一直未能交付。经查,张某只有部分货源。货款收到后,张某即将款项归还了以前欠丙的货款。张某的行为构成( )。
admin
2014-11-19
27
问题
张某与某乙签订一份供销合同,合同签订后,某乙将80万元货款汇出,张某收到货款后,交付了价值约20万元的货物,其余货物一直未能交付。经查,张某只有部分货源。货款收到后,张某即将款项归还了以前欠丙的货款。张某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诈骗罪
B、合同诈骗罪
C、合同违约
D、合同欺诈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中张某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而与他人签订供销合同,获得他人给付款后用于偿还所欠的旧债,可以看出张某在签订合同时即具有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并通过签订经济合同的形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货款达60万元,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J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宪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该规定属于法律规则中的()
我国宪法修正案中,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进宪法序言的是()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实施状况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市政府为了缓解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决定拓宽城市的主干道,因此须对主干道附近部分商户的房屋进行拆迁。政府承诺给予类似地段的房屋作为补偿。为了支持城市建设,商户们都同意了政府的拆迁决定,并迅速地搬离了原住地。政府的拆迁计划进行得非常顺利,主干道得以拓宽,
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原则有()
某省人大常委会在起草该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时,将草案在网上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在反馈的意见中,有的人认为城市房屋拆迁应注重城市的总体规划,只要规划需要的,必须要拆;有的人认为城市房屋拆迁应尊重公民个人的意愿,保护公民个人的财产;有的人认为城市房屋拆迁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翅料购物袋的通知》(本题中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m(上标)。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1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某甲因公需要出国1年,为了方便房屋
郑某1998年3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1年3月释放。2005年8月,郑某又因酒后开车,轧死一路人。对此案的认识错误的有()。
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随机试题
与进取型对手谈判的禁忌是()
认识主体具有的突出特点是()
Mondaymorningisalwaystheworstmorningoftheweek.Everybodyis【C1】______;everybodyis【C2】______ahurry.LastMonday’s【C3】
以下对牙骨质生物学特性描述正确的是()。
垂直开挖的坑壁条件为:土质湿度正常,结构均匀,()。
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强调行政行为实质上的正当性,下列做法中体现合理行政要求的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必须附期限,其最长期限是()。
一物体自地球表面以速率v0竖直上抛。假定空气对物体阻力的值为Fr=kmv2,其中m为物体的质量,k为常量,重力加速度为g。求:物体返回地面时速度的值。
It(agree)______thataheartattackdoesnotdirectlyendangerone’slife.
Ifyou’reoneofthosepeoplewhotendstoputonweightaroundyourmiddle,whatdoctorscallan"appleshape"—whattherest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