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乙向甲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的下列哪些行为导致无力偿还甲的借款时,甲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2016年法考真题]
乙向甲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的下列哪些行为导致无力偿还甲的借款时,甲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2016年法考真题]
admin
2022-09-19
39
问题
乙向甲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乙的下列哪些行为导致无力偿还甲的借款时,甲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2016年法考真题]
选项
A、乙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对他人的未到期债务
B、乙与其债务人约定放弃对债务人财产的抵押权
C、乙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
D、乙父去世,乙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答案
A,B,C
解析
《民法典》第538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539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540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A项,从债权人撤销权的制度价值看,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前存在的财产),而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对他人的未到期债务,实质上是放弃自己的既有期限利益,会导致自己的责任财产减少,故应作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事由。B项,根据《民法典》第538条规定,乙与其债务人约定放弃对债务人财产的抵押权属于该规定中债务人放弃债权担保的行为,因此甲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C项,乙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实质上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甲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D项,对于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的问题,我国立法并无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前存在的财产),而非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后才发生的财产)。本题中,乙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只是阻止债务人将来责任财产的增加,即放弃增加责任财产的机会。不是放弃现有财产,所以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此外,继承权是基于身份权而产生的财产权,如允许撤销将会侵害债务人的人身利益,有干涉人身自由之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E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卷三·42题)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
钱某在甲、乙、丙三人合伙开设的饭店就餐时被砸伤,遂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好安逸”饭店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25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赔偿钱某19万元。执行过程中,“好安逸”饭店支付了8万元后便再无财产可赔。对此,法院应采取下列哪一处理措
赵某因某古董所有权纠纷起诉钱某,法院判决古董归钱某所有。孙某认为自己才是古董的所有权人,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上述判决,法院审理后改判古董归孙某所有。该法院的行为直接违反了下列哪一项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兴旺公司拖欠鸿驰公司货款200万元,鸿驰公司向A市B区法院起诉并胜诉。兴旺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兴旺公司和鸿驰公司达成和解协议,鸿驰公司申请撤回起诉。关于本案撤回起诉的条件和法律后果,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泰瑞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成立,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60%。2018年2月,在未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以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形式通过了与鸿盛公司合并的1号决议。2018年9月,泰瑞公司召开股东会,准备对外投资新能源汽车
某高速公路修建时,需要临时占用林地。关于该临时用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依公司章程规定,其任期于2017年3月届满。由于股东间的矛盾,公司未能按期改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此后对于公司内部管理,董事间彼此推诿,彭兵也无心公司事务,使得公司随后的一项投资失败,损失10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
某市混凝土公司新建临时搅拌站,在试运行期间通过暗管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公司经理还指派员工潜入当地环境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有关部门对其处罚后,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员20人以上。当该公司裁
随机试题
鸟氨酸循环中需要N一乙酰谷氨酸作为激活剂的酶是()
Sunglassescanhelpyoureyesintwoimportantways.Theyimprovethenormallightfilteringabilitiesofyoureyesandtheypro
在临床上遇到创伤性溃疡,最主要的首先应该做什么
背景资料:某承包人承接了一座大桥工程,该桥采用的桩基础,桩长约25~32m;桥住处地层均为天然砂砾,地下水位在原地面下约1.5m处。其桩基主要施工过程如下。平整场地、用水准仪进行桩位放样、埋设钢护筒、选用正循环回旋钻机作为成孔钻机,终孔
从2008年1月1Et起,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设定为( )。
“造一片生产快乐的菜园,造一家挂在天上的旅店,造一架穿越时空的飞机……造点什么,什么都好,让想法变成行动,造一条属于自己的路,抱怨很廉价,别做空想家,做个创客让自己骄傲……”这是央视公益广告《我创故我在》中的歌词。这一广告给我们的启示是()。
好的散文不会让读者感到与作者生疏。作者在描摹眼中世界的同时,也在清晰地勾画着自身的影像。实际上,___________,无论作品本身是优是劣。“作者形象”并不等同于作家的自画像,它是作者灵魂的投影,是展现在文字中的一种人生境界,是写作视角和阅读视角综合的结
纸质书是一个多页共存的实体,一件有其完整物质形态的物品,由封面、扉页。目录、前言、主体、后记等要素构成,其本身就是一个占据一定空间的艺术品。这是纸质书与电子书的根本区别。在传递信息这一功能上,电子书与纸质书没有区别:但二者一是虚拟,一是实体,一是单面,一是
程序调试的任务是
Scientistshopethecollisionwillproducealargecraterinthecomet’ssurfaceinordertorevealthecoreandgivesome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