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admin
2018-08-04
33
问题
下列关于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是同时发生,同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受到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的限制,并非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发生,也不是同时消灭
B、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在范围上是一致的,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不具有这个特点
C、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由其机关来实现的,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是靠自己来实现的
D、法人一旦申请宣告破产,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行终止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点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与自然人相比,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如下特征:(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是同时发生,同时消灭的。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但其民事行为能力则受到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的限制,并非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发生,也不是同时消灭。(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在范围上是一致的。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不具有这个特点,其民事行为能力因年龄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而其民事权利能力则是相同的。(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由其机关来实现的。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是靠自己来实现的。故A、B、C正确。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止于法人的终止,而法人终止的原因包括解散、依法宣告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因此,法人刚开始破产申请的时候,法人不会立刻终止,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不会即行终止。待到依法宣告破产时,法人才会终止,法人的行为能力才会随之终止。D错误。故本题选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E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4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的财产上为他人设定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以后,所有权恢复其圆满的状态。这体现了所有权的
以房屋为客体的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
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认可的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主要有
依据我国法律,基金会法人在设立原则上采取()。
简述无权代理的主要情形
随机试题
男性,67岁,刺激性干咳伴消瘦3个月,血丝痰1个月。既往发现前列腺增生2年,PSA监测波动在5.5ng/ml~4.5ng/ml。吸烟多年。查体:BP130/85mmHg,右肺底有少许湿啰音,肛查前列腺大,未触及结节。临床疑诊及检查是
24岁孕妇,37周妊娠。突发头痛、呕吐,继之抽搐1次入院。检查,神志清,瞳孔等大,对光反应好,血压150/110mmHg水肿(+++),尿蛋白(++)。以往体健,下列何种疾病可能性最大
患者,男,55岁。发热5天,使用青霉素治疗出现寒战、高热、皮疹。尿蛋白(++),白细胞8~9个/HP,红细胞8个/HP;血红蛋白118g/L,白细胞4.7×109/L,其中中性粒细胞0.62,淋巴细胞0.28,嗜酸性粒细胞0.10,血小板120×109/L
细菌的合成代谢产物不包括
A.1岁B.2岁C.3岁D.4岁E.7岁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复种年龄
基坑外堆土时,堆土应距基坑边缘()m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要用一根绳子和两个滑轮提起物体,若不计滑轮重及摩擦,而使拉力为物体重1的。请在图4中画出绳子的正确绕法。
你新进一个单位,工作非常出色,领导赞扬你,但不久听到同事们议论,说你对他们构成了威胁。你怎么处理?
主张“学必原本于经术”,“不为迂腐,必兼读史”,教授诗文,传授天文、数学、地理等自然科学知识的是
某年夏天,某市开发商经该市计划委员会、城市规划管理局等部门批准,开发居民高层公寓楼,先后有400多客户与该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在依约定交纳全部购房款、取得相关产权证的前提下,住进该公寓楼。后开发商将该楼顶部出租给个体户陈某,每年租金1万元,陈某利用楼顶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