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4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4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dmin
2016-04-15
17
问题
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4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选项
A、甲并未采取足以压制老妪反抗的方法取得财物,不构成抢劫罪
B、如认为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在于是秘密取得财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则甲的行为属于抢夺行为;如甲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
C、如采取B选项的观点,因甲作案时未携带凶器,也未秘密窃取财物,又不符合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要件,无法以侵犯财产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D、如认为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可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二节中的抢劫罪、盗窃罪。抢劫罪是采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压制被害人反抗,然后取得被害人的财产,甲并未采取足以压制老妪反抗的方法取得财物,不构成抢劫罪。A选项正确。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是秘密取得财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秘密取得财物的是盗窃,公开取得财物的是抢夺。依据这一观点,甲当着被害人的面取得被害人的财产,属于抢夺;如甲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刑法》第267条)。B选项正确。如果依据上述学者的观点,由于甲作案时未携带凶器,也未秘密窃取财物,又不符合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要件,无法以侵犯财产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C选项正确。近年有学者提出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抢夺罪必须是采用一定的力量夺取他人紧密占有之物;采用和平的方式夺取他人财物或者夺取他人未紧密占有之物,都不构成抢夺,属“公开盗窃”。按照这一观点,甲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可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D选项正确。故本题全选。本题难度较大,对于考生认真深入理解盗窃罪的特殊情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Y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于1999年11月13日在公共汽车上盗窃一个皮包,回家后发现包里除了3000元现金外,还有一支“五四”手枪,王某将该枪藏在家中。同年12月15日晚,王某携带枪支潜入郭某家。王某发现郭家只有郭妻一人在家,躺在床上,顿起邪念,想强奸郭妻。王某在强奸过程中发
简述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9岁小学生甲将其父价值15000元的“劳力士”金表卖给成年人乙,得款2000元,并将其中300元送给同学丙。甲在回家途中捡到一台笔记本电脑,送还给失主丁。丁为表感谢,送给酬金500元。丁后又反悔,以甲为未成年人为由要求甲返还酬金。请问:(1)甲属于何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甲公司研发出一种生产电视机某种原件的技术,并获得发明专利,乙公司自行研发出该技术并用于生产,丙公司将乙公司生产的原件用于生产电视机,并由丁公司予以销售,乙、丙、丁公司都不知道甲公司拥有该项专利,且丙、丁公司能够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房地产公司将一幢写字楼租给乙公司,租期三年。半年后,甲公司向银行贷款400万元,期限为一年,并以该出租写字楼设定抵押权。贷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偿还,遂决定以1500万元变卖抵押物,乙公司、银行都主张自己有优先购买权,要求购买此幢楼房。丙公司愿出2000
下列关于赠与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作业人可以以()作为免责事由.
当然不能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
随机试题
一组观察值如果每个值都同时增加或减少一个不为0的常数,则
先张法预制梁板,张拉时,每个断面断丝之和不超过该断面钢丝总数的()。
流体绝对压力低于外界大气压力的数值称为()。
以下不属于基金业绩评价需要考虑的因素是()。
2014年1月1日,甲公司以3200万元取得A公司60%的股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A公司2014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000万元(假定其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假设合并前甲公司与A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对该项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党内状况,突出强调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以下属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的表述是()。(2019年国家.单选2)
清代重案的中央复审机构是()。
使中国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一部分,转变为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为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帮助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改变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方向,划分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时代”的重大事件是
WhichofthefollowingstatementsisTRUEaccordingtothepassage?
Itisrightnowunclear______(减少碳的排放量是否可以缓解全球变暖).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