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
admin
2016-01-15
59
问题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丙、丁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将玉石交付给丙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丙的买卖合同成立时,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丙将玉石交给丁时,丁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丁不能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舍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甲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的所有权转移至乙,此时甲再将玉石转让与丙属无权处分,丙已知甲将玉石的所有权转让给乙仍与甲达成该玉石的买卖协议,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故丙无权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故选项AB错误。本题中,丙为抵债将玉石交付与丁,丁对丙并无玉石所有权的事实不知情,为善意第三人,丁取得玉石所有权,故选项C正确,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B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患者李XX,男,40岁,建筑工人,工作中不慎从高处坠落,不省人事送人医院抢救,医院虽进行了积极的抢救,但一周后,病情未好转又发生了感染性中毒性休克,继而循环和肾衰竭,难以康复,当家属和单位得知患者预后消息后,出现了二种态度:家属要求放弃治疗和抢救,而单位要
男性,41岁,患肝硬化5年。5天来畏寒发热,体温38cIC左右,全腹痛,腹部明显膨隆,尿量550ml/d。若该患者于住院期间出现肝肾综合征,下列哪项不是其特征性改变
患者最近数月一直耳闻人语声,讲“要抓他”,非常害怕,患者称:“家中有窃听器、摄像机。马路上有人跟踪,自己完全被控制了。”该患者的症状主要是
患者,男性,30岁。腹部被自行车碾过,尚未明确诊断,观察期间错误的处理是
一婴儿能独坐,并坐得很稳,但不会爬,能无意识地发出复音,认识生熟人,不能听懂自己的名字。此婴儿的月龄最大可能是
某患儿以肠梗阻入院手术。术中医师将膀胱认作囊肿切除,造成患儿储尿、排尿功能严重受损。该事件中,医师的行为属于
内科医生王某,在春节探家的火车上遇到一位产妇临产,因车上无其他医务人员,王某遂协助产妇分娩。在分娩过程中,因牵拉过度,导致新生儿左上肢臂丛神经损伤。王某行为的性质为
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9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月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3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甲称,尽管B乡邻近A乡,
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电子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慎将某部件弄坏,于是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这套设备的所有权。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该套设备被烧
随机试题
下列各病证中除了哪个病证外,都可以使麻杏石甘汤
(2009)某六层砌体结构住宅,采用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如图所示,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底板中的主要受力钢筋的布置,下列图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2011专业案例真题上午卷】某座建筑物由一台1000kV.A变压器采用TN—C—S系统供电,线路材质、长度和截面如下图所示,图中小间有移动式设备由末端配电箱供电,回路首段装有单相In=20A的断路器。建筑物作有总等电位联结,已知截面为50mm2、6mm2
下列关于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的说法,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项目规划工作的主要作用有()。
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在实际市场条件之下,通过适时改变长期配置的资产权以增加基金投资组合的获利机会,反映了基金的()
纳税人交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的方法,骗取所缴税款的,按照()规定定罪处罚。
哥哥现在的年龄是弟弟当年年龄的3倍,哥哥当年的年龄与弟弟现在的年龄相同。哥哥与弟弟现在的年龄和是30岁。问哥哥现在多少岁?
Therearesomestepsyoucantakeyourselftoavoidcatchingacold.Contrarytopopularbelief,coldsarenotcausedby【B1】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