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电子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慎将某部件弄坏,于是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这套设备的所有权。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该套设备被烧
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电子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慎将某部件弄坏,于是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这套设备的所有权。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该套设备被烧
admin
2015-06-17
115
问题
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电子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慎将某部件弄坏,于是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这套设备的所有权。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该套设备被烧毁。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经过简易支付,出卖人乙公司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
B、在这套设备被烧毁时,其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
C、该套设备灭失的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仍应支付2万元价款
D、甲公司和乙公司应以书面形式约定所有权保留
答案
A,B,C
解析
依据《物权法》第25条的规定,甲公司借用了乙公司的设备,在借用期间,又与乙公司达成了买卖协议,在买卖协议生效时,乙公司便完成了对甲公司的交付义务,此种交付称为简易交付,故A选项是正确的。依据《合同法》第134条的规定,由于双方约定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所有权,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该设备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故B选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由于乙公司已完成了交付义务,交付后的风险责任应由买受人承担,故C选项正确。所有权保留的约定,法律并未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I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地榆,以下哪种说法不正确
女性,56岁,28年前确诊风湿性二尖瓣狭窄。5年来经常出现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和咯血,半年前开始出现腹胀、双下肢水肿,但呼吸困难和咯血发作次数明显减少。和近半年临床表现有关的原因最可能为( )。【2004年考试真题】
有关肿瘤的形态结构描述哪项错误
女性,54岁,优秀话务员,近几年怀疑丈夫有外遇,看电视时激动,控制不住,外出走失1周找不到自己家,住在露天,公安人员收留送回家,吃饭用手抓着吃,记忆力下降,行为幼稚。既往高血压7年,脑梗死后10个月,神经系检查:BP225/110mmHg,说话口齿不清,右
关于性激素的说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患儿,女性,6个月。腹泻4天,每天10余次,稀水样,少许黏液,尿少,精神萎靡。查体:呼吸深长,皮肤花纹,弹性差。前囟、眼窝明显凹陷,肢冷。脉弱,心率160次/分,心音低钝。根据其脱水程度,其失水量约为体重的
我国规定的围生期为
医生李某在值班期间,某病房突然失火,李某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地将卧床患者背下楼。其行为受到众人的好评。李某履行的义务是
对非法生产、经营药品的企业和个人采取的措施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重要的文艺理论著作《论艺术(没有地址的信)》的作者是()
阳明热盛引起痉病治以
心阴虚之虚劳治宜脾气虚之虚劳治宜
某城市道路,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宽21m,采用双侧对称布置灯,灯具仰角θ为15°,见下图。请回答下列问题。若道路的路面平均亮度维持值LAV为1.5cd/m2,该道路的路面亮度符合下列哪一种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________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在战略选择中,风险分析的具体方法主要有()。
甲公司是一家关注于高科技移动领域的互联网公司。公司没有森严的等级制度,强调员工平等,崇尚创新,在处理多样化的问题时,鼓励员工跨部门合作,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专长和创意,努力打造客户需要的产品。甲公司的企业文化类型属于()。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政党特征的是()。
设(X1,X2,…,Xn)(n≥2)为标准正态总体X的简单随机样本,则().
Theconceptofhealthholdsdifferentmeaningsfordifferentpeopleandgroups.Thesemeaningofhealthhavealsochangedov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