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协议约定:因联合体的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时,甲、乙分别承担损失赔偿额的30%;丙、丁分别承担损失赔偿额的20%。若因该联合体的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100万元人民币,下列关于该损失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3-09-05  29

问题 甲、乙、丙、丁四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协议约定:因联合体的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时,甲、乙分别承担损失赔偿额的30%;丙、丁分别承担损失赔偿额的20%。若因该联合体的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100万元人民币,下列关于该损失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招标人可以向甲主张5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B、招标人向丙主张1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丙仅应赔偿20万元人民币
C、招标人必须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比例分别向各成员主张赔偿额
D、乙向招标人赔偿100万元人民币后,可以向丁追偿70万元人民币

答案A

解析 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了联合体中各方应该承担的责任,各成员单位必须要按照该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自己义务,否则将对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联合体中的一个成员单位没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招标人可以要求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单位承担不超过总债务的任何比例的债务,而该单位不得拒绝。该成员单位承担了被要求的责任后,有权向其他成员单位追偿其按照共同投标协议不应当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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