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dmin
2008-04-03
31
问题
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选项
A、不成立
B、无效
C、可撤销
D、成立并生效
答案
D
解析
所谓表见代理,本属于无权代理,但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通常情况下,行为人持有本人发出的证明文件,如本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这些证明文件构成认定表见代理的客观依据。《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甲携带盖有乙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相对人有理由据此认为甲具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故该购销协议已经成立并生效,应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w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永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
村民陈某在耕田时捡到一匹马,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马的主人来认领。事隔一年,仍未有人来认马,陈某也要搬到县城里居住,经人介绍,陈某将马在县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卖给了邻村的赵某,但卖马时陈某并未说明马是他人的。几天后,马的主人郭某来找陈某认领马。请问:
某甲称,对于让某丙去提那批钢材的事情,自己只是为其弟牵线搭桥,并未亲自从事与公司同类的营业,不应当受到任何指责。他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董事竞业禁止义务?为什么?公司监事会能否代表公司要求某甲赔偿损失?为什么?某甲应当赔偿公司的何种损失?如果监事不再提起诉
服饰有限公司超越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假发生产和销售的行为,其效力如何?服饰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决议效力如何?如果公司受到的损失因该董事会决议而无法向王某追回,各位董事就该决议应否负责?
丙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本案例中丙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丙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居住在甲市A区的纪强从事汽车修理业,其所开的汽车修理铺位于甲市C区。该汽车修理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纪国(居住在甲市B区),纪国实际上并不经营汽车修理。纪强为了承揽更多的业务,与乡办集体企业正华汽车修理厂(位于甲市L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
甲公司决定将李某等5人的股份本金连同当年利息一并退回的做法是否合适?有无法律依据?在第4问的假设中,甲公司股东会因为达不成统一的意见,耽误了投资的良机。经营状况继续恶化,这时公司股东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被告张三与原告李四、李三夫妇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法院应如何处理该项房屋买卖纠纷?
华康公司的净资产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为什么?该公司本想发行股票,但因不完全具备发行股票的条件,想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这一愿望能否实现?
飞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交易需具备哪些条件?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飞龙公司的处罚是否合法、得当?
随机试题
女性,52岁。反复脓血便半年,3~4次/日,按痢疾治疗效果不明显。近1个月出现腹胀,伴阵发性腹痛。查体:消瘦,腹软、略膨隆,右下腹可触及一肿块,质较硬,轻压痛,尚可活动。可能的诊断是
A.超急性排斥反应B.急性体液性排斥反应C.急性细胞性排斥反应D.慢性排斥反应E.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常见于ABO血型不符
A、0.5%或1%普鲁卡因B、2%普鲁卡因C、强的松龙D、5%鱼肝油酸钠E、50%葡萄糖液关节盘后区损伤封闭用
青岛同亚服装加工企业属于海关B类管理企业,与.美国某著名服装公司签订了一批进料对口加工合同。2002年7月4日以电子申报方式向青岛海关申报进口加工服装辅料一批,价值5000美元。次日收货人又向青岛海关递交了纸质报关单。料件进口后,经过6个丹的加工,成品于
2014年3月,甲企业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企业订购一台具有特定性能的生产设备,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企业支付100万元预付款;甲企业应于2014年4月1日之前交付设备(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验收设备合
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说:“中国人的姓总是位于个人的名字之前,而不像西方那样,位于个人的名字之后。”中国人重视姓氏这一现象反映的实质是()。
()对于感时花溅泪相当于高兴对于()
在学生表中要查找所有年龄大于30岁姓王的男同学,应该采用的关系运算是( )。
WritingExperimentalReportsI.Contentofanexperimentalreport,e.g.—studysubject/area—studypurpose【T1】______【T1】______
A、Therewasrecord-breakingsnowfall.B、Therewasrecording-breakingrainfall.C、Itwerethewarmestmonthseverrecorded.D、I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