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交消费税材料一批。原材料成本为6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1000元(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算。 要求:分别作出

admin2011-02-25  34

问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交消费税材料一批。原材料成本为6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1000元(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算。
要求:分别作出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和直接用于销售两种情形下相应的账务处理。

选项

答案(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600000 贷:原材料600000 (2)支付加工费用: [*]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1000000×10%=100000(元) 应纳增值税=351000÷(1+17%)×17%=51000(元)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3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 ———应交消费税100000 贷:银行存款4510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 贷:银行存款45100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借:原材料9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9000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原材料10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0000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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