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单选38)依照唐律的规定,因“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杀人是( )。

admin2017-03-24  20

问题 (2013年单选38)依照唐律的规定,因“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杀人是(    )。

选项 A、误杀
B、过失杀
C、斗杀
D、戏杀

答案B

解析 唐律发展了晋代张斐对杀人罪所作的解释,进而确立了“六杀”的概念。唐律规定的“六杀”情形包括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和戏杀。谋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在斗殴过程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杀了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致”而杀人,即是因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的致人死亡;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即在相互嬉戏的过程中造成一方死亡。可见,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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