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某公司2009年10月辞退甲、乙、丙三名正式员工:甲员工已经工作3年,月收入5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5000元;乙员工已经工作9年,月收入10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90000元;丙员工已经工作15年,月收入8000元,辞退时公司给
某公司2009年10月辞退甲、乙、丙三名正式员工:甲员工已经工作3年,月收入5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5000元;乙员工已经工作9年,月收入10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90000元;丙员工已经工作15年,月收入8000元,辞退时公司给
admin
2017-04-13
24
问题
某公司2009年10月辞退甲、乙、丙三名正式员工:甲员工已经工作3年,月收入5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5000元;乙员工已经工作9年,月收入10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90000元;丙员工已经工作15年,月收入8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20000元。该公司所在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2200元/月。
对甲、乙、丙三名员工,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分别为多少?
选项
答案
1.甲员工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15000元,当地上年平均职工工资3倍:2200×12×3=79200(元),该员工所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15000元因在79200元以内,免纳个人所得税。 2.乙员工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90000元,当地上年平均职工工资3倍:2200×12×3=79200(元),该员工所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计税部分:90000-79200=10800(元),月工资收入:10800/9=1200(元) 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2000元费用扣除额,不纳个人所得税。 3.丙员工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120000元,当地上年平均职工工资3倍:2200×12×3=79200(元),该员工所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计税部分:120000-79200=40800(元),月工资收入:40800÷12=3400(元) 应代扣个人所得税[(3400-2000)×10%-25]×12=1380(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ij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实务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实务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股东诉讼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甲公司为生产经营需要向乙合伙企业借款300万元,由丙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价值20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乙合伙企业、丙个人独资企业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甲公司又以一张汇票出质,与乙合伙企业签订了质押合同,甲公司将汇票交付给乙合伙企业,但未办理
张某将自己的房屋作价100万元转让给秦某,秦某略加修缮,居住1年后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叶某,叶某居住1年后又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包某。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该房屋价格上涨至400万元,四人均对该房屋主张所有权。则该房所有权应属于(
亚利厨具公司系朱某投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期间,朱某指使财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8OOO元。朱某认为,市税务局稽查局虽然在作出处罚决定
下列费用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支付的是()。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债务中,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从破产财产中按第一顺位获得清偿的是()。
程某、张某、戴某、向某四人合资兴办了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阳光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程某出资占60%,张某占20%,戴某占11%,向某占9%。公司在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作出决定和规划。2018年
白银市丰华区浩宇水泥有限公司,系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伍某,主要生产经营水泥及水泥制品。经查,该企业利用购货方是本地区不索要发票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和个人,采取设置“账外账”等手段,将这部分收入不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随机试题
关于真核表达调控的特点,错误的是
化学反应低温自发,高温非自发()。
沥青表面处治的次高级路面的使用年限是()年。
计算机中最小的数据存储单位是bit。()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5及2016年发生了以下交易事项:(1)2015年4月1日,甲公司以定向发行本公司普通股2000万股为对价,自乙公司取得A公司30%股权,能够对A公司实施重大影响。当日,甲公司发行股份的市场价格为5元/股,另支付
甲、乙共同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持有60%股权,乙持有40%股权。2008年8月25日,A公司聘请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双方约定,除基本工资外,李某可从公司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1%作为奖金。同时,A
某民营科技公司工程师汪先生2015年除每月应税工资6000元之外,还有以下收入:(1)12月份取得2015年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2800元。(2)3月份公司实施雇员持股激励机制,实行股票期权计划。3月8日,该公司授予汪先生股票期权30000股,授予价2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处理规定不一致的有()。
许多消费者在超级市场挑选食品时,往往喜欢挑选那些用透明材料包装的食品,其理由是透明包装可以直接看到包装内的食品,这样心里有一种安全感。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对上述心理感觉构成质疑?
A、Bymakingdetailedlong-termplans.B、Bytakingsomeofyourfavoritefoodsoccasionally.C、Byalwayskeepingondiet.D、Byt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