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一—77,多)
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一—77,多)
admin
2017-06-05
35
问题
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一—77,多)
选项
A、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B、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C、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无需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D、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3)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可见,A、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C选项中“无需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因此,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本题答案为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b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构成犯罪,但曹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
张某经营的一家饭店生意兴隆,但该县法院在执行一起民事诉讼判决时错误将他的饭店查封,导致该饭店停业3个月,张某欲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的是:()
某上市公司董事长黄某因涉嫌操纵股价被某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在讯问过程中被殴打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刑事拘留还导致该上市公司停产停业达两个月。黄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张某不服县工商局处罚决定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法院立案后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要求,裁定驳回起诉。张某不服该裁定,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哪些行为符合诉讼法要求?()
在一起银行抢劫案发生之后,银行被抢走大量现金,而且有三名银行保安和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在抢劫过程中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公安机关在立案后,马上开始了侦查工作,对抢劫现场进行了勘验、检查,对四名被害人进行了人身伤害鉴定。此外,公安机关还收集到了银行当天的录像资料
甲发现某银行的ATM机能够存入编号以“HD”开头的假币,于是窃取了3张借记卡,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6000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花冈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市城市改造办公室联合开发花城小区,已经基本完成土建工程,尚未进行装修。因售房问题与市城市改造办公室发生纠纷,工程暂时停工。已经缴纳预购款的购房户到省政府上访,省政府发现该工程立项存在问题,于是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自我调节审美具有自己的特殊要求,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老年人利尿降压宜选用的药品是
下列不属于会计电算化主管人员直接责任的是()。
由于信息的真伪往往决定着决策者决策的成败,所以在收集、加工信息时应注意信息的首要属性,即()。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2014年度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的经济业务如下,价格中均不含税:(I)2012年6月1日,自行建造一条生产线。建造过程中领用工程物资300万元,领用生产用原材料200万元,发生工人工资8
甲是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在该合伙企业经营过程,甲共取得分配的利润5万元。后来,甲因故退伙,退伙清算时甲从该合伙企业分得财产价值2万元。甲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数额是()万元。
炮弹:炸弹:地雷
考任制的优点是()
在以下HTML标记中,()标记表示添加一条水平线。
Wehadtowaitalongtimetogetourpassports,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