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一—77,多)

admin2017-06-05  35

问题 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一—77,多)

选项 A、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B、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C、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无需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D、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3)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可见,A、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C选项中“无需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因此,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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